歙县加强国有资产绩效管理
今年以来,歙县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创新举措,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从制度上加强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该县国资管理部门收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在权属名称不变的前提下,收回单位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收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县国资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进行经营;收回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改制企业存量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授权县国资公司经营管理。1-6月份,共实现国有资产运营收入324万元,上缴税收78.5万元。
该县监察、财政、招管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对县直单位经营性资产招租行为的责任主体、申报程序、招租时间及方式、租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加强对经营性资产招租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1-6月份,全县共收取国有资产租金收入119.9万元。
该县财政部门对单位购置资产履行先申请后购买的程序,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审核单位购置资产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6月份共审核10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行为183次。依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1-6月份,该县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原则对全县28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作出了批复,合计金额6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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