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安办组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项督查
20.06.2018 11:4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全省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工作成效,近期,省食药安办组织对各市(含省直管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前,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详细的督查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调度会,研究整治工作推进举措,并对督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督查采取省级抽查和市级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督查组由省食药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章松应带队,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对部分市开展实地检查;其余各市成立相应督查组,组长由市食(药)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同志担任,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对指定市进行实地检查。
省级督查组按照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淮北等4个市的市县两级食(药)安办及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每市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的各1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向当地食(药)安办及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切实提高工作站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限期,坚决把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成效。
各有关市督查组,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整治工作措施等情况;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抽检监测,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查处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排查,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安全制度和监管机制等情况;加强行刑衔接,及时查处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等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报送整治信息,构建社会共治等情况。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6.201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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