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主任会议
5月14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5月19日至5月21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建议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审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芜湖市鸠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主任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秦亚东,内司工委主任朱勇,城建环资工委主任余焰炉、副主任解正波,教科工委副主任高开焰,法制工委主任吴斌、副主任纪荣荣就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题情况作了汇报。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赵炳云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将意见和省政府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朱勇关于检查《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方案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