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1次主任会议

28.11.2014  13:47
  11月2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1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吴金山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将修改完善后的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要求有关机构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2月中旬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