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着力开展森林植被恢复费以前年度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23.06.2015 18:3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是清理项目和资金。安排布置清理核实未退未返项目,从基础工作做起,认真做好已批未返项目和未批未退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为返还和退还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理清各级各部门责任,做到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限时办结。针对历史原因造成的植被恢复费应返未返、应退未退的遗留问题,作最后一次清理,上报清理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2013年以前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也不再返还退还。(袁玲)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3.06.2015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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