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力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群 推动实现珠三角生态安全一体化

04.06.2015  09:1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4日讯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珠三角城市森林绿地体系,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珠三角地区连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要举措,更是广东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此,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指出在推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中要保住绿水青山,坚决守住生态底线。朱小丹省长要求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
      2013年以来,全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积极推动珠三角各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努力建设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广州、惠州市已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其他各市正在抓紧开展创建工作。主要措施是:
      (一)以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围绕《珠三角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广东省先后编制实施了《珠三角地区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建设规划》、《珠三角地区生态安全体系一体化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这些规划秉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立足珠三角生态一体化和自然生态本底特征,着力构建“一屏(环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一带(南部沿海生态防护带)、两廊(珠江水系蓝网生态廊道和道路绿网生态廊道)、多核(五大区域性生态绿核)”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努力构筑以北部连绵山体、珠江水系和海岸带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战略格局。通过科学有序的组织实施,积极打造世界级国家森林城市群,整体提升珠三角地区生态建设水平和生态文明核心竞争力。
      (二)以四大生态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近年来,珠三角各地认真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坚持以大工程推动生态建设大发展、大跨越,全力抓好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增加森林绿地面积,增强森林碳汇能力,提升城乡生态质量,改善森林生态景观,优化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市工作力度大,投入多,各有特色,成效显著。到2014年底,珠三角地区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里程850.5公里,森林碳汇工程造林30万亩,新建森林公园61个、湿地公园20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644个,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178.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49%,森林碳储量达到3.2亿吨。
      (三)以创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加快推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评价一个城市绿色生态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全省紧紧抓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个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的支持,并要求珠三角各市按照省有关专项规划,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规划和方案,大力推进创建工作。近两年来,惠州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筹集超过53亿元实施了“十大惠民生态工程”,同步推进水陆共治、森林进城、公园下乡,形成城市森林化、乡村园林化、道路绿荫化、农田林网化、湿地生态化的城乡联动绿化格局,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推动了珠三角其他市的创建活动,有力地加快了珠三角森林城市群的建设进程。
      (四)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为基础,合力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各级政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将生态一体化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同步实施,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强化国土生态空间管控,严格林地、林木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强城区周边山体、市区主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和城区公园的绿化美化,在社区、园区、校园、单位等开展身边增绿、见缝插绿。同时,各地积极开展绿地树木认种认养、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绿化建设。广州、惠州、东莞、肇庆等地还免费向公众开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全民共享,让群众享受更多“绿色福利”。
      (五)以强化督导考核为手段,扎实推进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省领导高度重视全国首个森林城市群的建设,亲自部署,亲自调研,亲自督促检查。省林业厅建立厅级领导联系市、处级干部挂点县的督导机制,加强检查指导,狠抓建设进度和质量。同时,省政府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考核问责制度,每年开展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兑现奖惩。珠三角各市直面压力,勇于挑战,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创建局面,在近两年省政府开展的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珠三角地区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佛山、珠海在2013、2014年考核中分别获得第一名,有力助推了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