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启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

26.09.2014  08:43
      9月23日下午,全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印发了《贵州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在全省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方案》明确,全省森林保护要求“六个严禁”,即严禁盗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为期6个月的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各类征占用林地(湿地)建设工程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各类生产加工交易野生动植物场所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毁坏林地(湿地),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集、收购、捕猎、运输、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制品,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重大森林火灾,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失职渎职等重点案件。
      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上,省林业厅厅长金小麒指出,此次专项行动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在全省森林保护工作中尚属首次。他要求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森林法》及其他涉林法律法规,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全力侦破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省公安厅副厅长邹碧声强调,专项行动要集中全警资源打整体战。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强化部门联动、多警联动、捆绑作业,生态、情报、治安、刑侦、技侦、网安、法制等部门要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做到依法、准确打击处理,确保办案质量。
      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工作措施,探索建立森林保护“六个严禁”长效机制,为实现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提供制度保障。(记者  赵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