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06.01.2017 21:0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法律监督,促进法检良性互动,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
《办法》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方式和任务、案件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从2017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此举对于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作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法院更好接受监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有助于增强检察院对法院判决裁定公正性的法律监督,提高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确保判决裁定结果客观公正。二是有利于提高法院办案质量。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增添了外部监督新的渠道,有助于审委会准确把握案件焦点,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作出精准判断,提高审委会议案断案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有利于理顺法律监督渠道。检察机关所开展的审判监督包括事前防范性监督、事中过程性监督和事后纠正性监督,以事后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司法资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将大大加强事前防范监督和事中过程监督,实现司法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四是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协作。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实施,为全市法检两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提供了良好平台,不仅有助于提高法院案件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而且可以在案件讨论过程中提炼总结出两院共同认可的法律适用意见和司法经验,从而从整体上提升该市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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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7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