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检察楷模精神落地生根薪火相传 安徽深入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

05.03.2018  14:0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周会明同志的先进事迹经本网等中央及地方媒体的广泛报道后,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

  日前,安徽省检察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让周会明同志的崇高精神在检察事业发展中落地生根、薪火相传。

  通知指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安徽省委联合召开的追授周会明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上,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和安徽省委李锦斌书记都高度评价了周会明同志的突出贡献和崇高精神,充分体现了高检院和省委对全省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干警的亲切关怀,饱含了对广大检察干警牢记宗旨、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殷切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把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和李锦斌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动员部署,积极创新形式,把对周会明同志的深切怀念和无限崇敬,转化为争先创优的饱满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旺盛斗志。2016年12月,安徽省检察院作出了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决定,后又专门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2017年2月,安徽省委政法委发出了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通知。通知为此特别强调,周会明同志是我们身边的重大典型,他的崇高精神具有可敬、可学、可追随的重要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周会明同志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的政治品格、作为模范检察官的进取精神和作为“中国好人”的炽热情怀,努力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信仰者、坚定拥护者和模范实践者,切实把平凡的工作岗位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多做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和好事,不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永远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把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引导激励检察人员以周会明同志为榜样,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服务和保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吴贻伙 记者 顾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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