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桶到加油站买汽油 跑到工地把汽油倒在身上寻衅滋事
01.09.2015 11:30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马某拿桶到繁昌县某加油站买汽油,该站员工程某某竟违规卖了,然后马某跑到一工地把汽油倒在身上寻衅滋事。马某被行政拘留后,8月27日晚,繁昌警方对违反散装销售汽油安全管理规定的程某某,也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20日8时许,芜湖长江二桥建设项目部在繁昌县繁阳镇戴店村长林组施工,一名拎着一个油桶(5升装)的男子闯了进来。还未等施工人员缓过神来,该男子已将油桶里的液体倾倒在自己身上,刹那间,刺鼻的汽油味便弥散开来。接着,该男子掏出一个打火机,声称要讨个说法。
见状,现场人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马坝派出所接警后,随即赶到现场处置。起初,该男子情绪激动,威胁他人不要靠近自己。后经劝说,该男子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打火机。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为马某,繁昌县繁阳镇人,因征用土地赔偿问题未谈好,马某遂做出了这件“疯狂事”,但真实目的是为了“吓吓对方”。
因涉嫌寻衅滋事,繁昌警方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此事并未到此结束,马某的汽油是哪里来的?经过繁昌警方进一步核实调查,程某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程某某(女)是繁昌县繁阳镇某加油站的员工。因为马某时常到程某某所在的加油站加油,两人便算是“面熟”关系。
事发当日,马某编借口称需用桶装一些汽油用,程某某在明知马某无派出所开具的散装汽油购买证明的情况下,碍于情面给马某的油桶里加装了约4升的汽油。繁昌警方认为,程某某违反散装销售汽油安全管理规定,给马某的油桶里加装汽油,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遂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1.09.20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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