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履行好档案安全监管职责,坚决增强档案安全红线意识,宣城市泾县档案局高度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就加强全县档案安全暨汛期档案保护保管工作做出认真部署。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档案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制发了《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泾档发〔2016〕21号)和《关于加强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泾档发〔2016〕22号),就落实档案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等方面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在认真开展好县国家二级档案馆档案安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该局还积极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县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档案安全行政执法检查,检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