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学习
20.10.2016 13:08
本文来源: 档案局
《通知》要求各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学习计划安排,制定本支部的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以自学和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不得仅仅以一般性传达学习或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替代支部集中学习。
各支部要指定一名学习联络员,负责规范做好支部学习记录、报送支部学习情况。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份学习情况,按规定表格样式向局机关党委报送。每一次集中学习,填报一张表格。
局机关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运用到对各支部书记党建责任考核之中。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0.10.2016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