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学习

20.10.2016  13:08
为切实加强党员的思想治建设,实现党支部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直工〔2016〕17号)要求,结合局(馆)实际,近期,省档案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学习的通知》,就规范化学习有关事项,向各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学习计划安排,制定本支部的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以自学和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不得仅仅以一般性传达学习或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等替代支部集中学习。

  各支部要指定一名学习联络员,负责规范做好支部学习记录、报送支部学习情况。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份学习情况,按规定表格样式向局机关党委报送。每一次集中学习,填报一张表格。
     
  局机关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运用到对各支部书记党建责任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