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家住休宁县海阳镇的庆增亮、李同让两位老人急匆匆来到县档案馆,想调阅上个世纪70年代农业局的文件,想为自己办理领取老兽医工龄补助提供历史档案依据。
据了解,目前休宁县正在开展农村户籍“五老”调查摸底活动,准备为发放工龄补助金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基础资料(注:“五老”是指老民师、老农科员、老兽医、老拖拉机员、农村公路养护工)。庆增亮、李同让两位老人原为上世纪70年代老兽医,根据皖农办(2014)95号《关于为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年12月6日《关于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兽医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兽医,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费20元。
档案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精心从70年代农业局40号全宗中捧出20多卷档案耐心细致地帮助查找,经过近2个小时查寻终于从77年的案卷中找到了原始依据:安徽省休宁县革命委员会农业局文件——农畜(77)49号文清晰记载了:关于同意配备民间兽医的函,函中写着“海阳镇革委会:-----同意你们所提庆增亮、李同让两同志充实畜牧兽医力量------”。两位老人拿着复印盖章的材料激动地说:“这份文件太重要了,它能让我们每月拿到近400元的补助呢!档案馆的档案保管得就是好,都快40年了档案依然如此完整不容易。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谢谢你们。”(胡国云)
(休宁县档案局提供)
档案为老兽医顺利拿到工龄补助提供有力佐证 -
合肥11:55 29.07.2014 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