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为凭解民忧

22.07.2014  18:38
      7月3日上午,一对年逾五旬开外的夫妇匆匆走进铜陵市档案馆。通过他俩焦急恳切的交错叙述,工作人员了解到,女方原来在市皮革厂当知青并参加工作,现已到了退休年龄,她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市社保中心告知,其人事档案中工作简历记载为1984年至1990年在市明胶厂做知青,1990年至2000年在市皮革厂工作。现在她得出具一份有说服力的文件材料,证明市明胶厂和市皮革厂曾经是一个单位,才能认定她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否则只能认定为1990年。由于市皮革厂早已不复存在,夫妇俩为此心急如焚,抱着一线希望就赶到了档案馆。       根据女方的回忆,铜陵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在明确市明胶厂和市皮革厂“分家”时间的情况下,耐心地在相关全宗档案目录中进行仔细检索,最终调出了一份题名为《关于明胶厂从皮革厂划出实行独立经营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档案。当夫妇俩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这份档案证明后,如释重负,欣喜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女方更是紧握工作人员的手说:“自从单位倒闭后,我一直就没稳定收入。今天如果不是找到这份文件,我办退休一下要短缺7年的工龄,养老金一年可就要少好几千元钱。真是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为我们帮了大忙啊!”(程艳)         (铜陵市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