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发挥调解功能 助企追回巨款

14.09.2016  22:36
 

  安徽法院网讯  9月12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民庭法官通过庭前调解和庭后延伸调解,并有效运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功调解2件涉企业诉讼的商事纠纷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

  安徽某公司系桐城市输送设备制造企业,因需方长期拖欠货款引发纠纷,该公司于今年8月向桐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内蒙古自治区某煤业公司和青海某开发公司给付货款60万元和131万元。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两被告拖欠货款属违约行为,且存在故意拖欠之嫌。承办法官遂在庭审前通过电话做两被告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指出其违约事实和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希望他们尽快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某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并于9月8日付清货款60万元,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被告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与原告法定代表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矛盾而心存隔阂,且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期间的沟通又“话不投机”,致使调解工作收效甚微。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调解解决纠纷的希望,在随后的庭审中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但因双方矛盾未能化解,双方仍未能达成调解协议。9月12日,承办法官在先前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再次调解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一步调解,并通过运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终于使双方化解了矛盾、消除了隔阂,双方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并顺利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