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政府出台企业统计工作规范

30.11.2015  18:00

为进一步加强桐城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近日,桐城市政府出台了《桐城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桐政办发〔2015〕148号)。

规范》共分6章23条,对企业统计基本任务、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工作条件、统计报表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统计违法行为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适用于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范围的所有联网直报企业和纳入其他统计制度范围的企业。

规范》要求,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企业违反本规范构成统计违法行为的,本级统计部门或上级统计部门依照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