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迟到十六年,公平正义不晚点

09.06.2015  13:06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6月4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为申请执行人简某送去案款83876元,瘫坐在轮椅上的简某激动的接过了鲜红的存折。

  1997年3月4日,胡某驾驶农用车将简某撞倒致其二级伤残,简某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双河法庭,法庭依法判令胡某赔偿简某83876元。1999年12月6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胡某在收到文书后携全家老幼到外省生活以此躲避执行。执行法官们虽然穷尽执行手段,却受到交通和信息的限制无法找到胡某,加之双河法庭被合并等历史因素此案成为积案。2015年1月,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清理积案和对被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时,意外发现了这起十六年前的积案。执行法官们没有因为年代久远就放弃此案,他们多次走访当地群众询问执行线索,并通过网络查控等一系列新型的执行手段寻找胡某的下落,终于在5月18日查明胡某在上海某小区经营包子店,执行法官们火速赶往上海某小区找到了胡某。经过执行法官们的说服教育,胡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通过电话向简某道歉,希望得到她的谅解。简某听到胡某的道歉感到了莫大的宽慰,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胡某很快将案款打入法院账户。

  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执结十六年前积案的事情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很多群众由衷的发出了感慨—案款迟到了十六年,可是公平正义没有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