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旅游局原局长受贿案开审 因辩护人不符规定中途休庭

30.06.2015  18:49

6月29日9点30分,安徽省 旅游 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案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因被告人胡学凡重新委托辩护人,法庭中途休庭。

据安庆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胡学凡为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现金、 购物 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法院受理本案后,胡学凡的亲属曾委托李庄及北京葆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童(李庄之子)担任胡学凡的辩护人。因公诉机关在讯问胡学凡时,胡学凡明确表示其不认识李庄,与李庄不是朋友也不是亲戚。法院审查认为,李庄不是律师,也不是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在本案中担任辩护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通知了李庄和胡学凡。

开庭前,法院将出庭通知书当面送达李亚童律师。李亚童没有出庭,事先也未说明理由。庭审开始时,李庄从旁听席擅自进入审判区的辩护人席,声称胡学凡的妻子已解除对李亚童律师的委托,现仅委托其一人担任胡学凡的辩护人,胡学凡也提出让李庄担任其辩护人的请求。法庭经审查认为,李庄担任胡学凡的辩护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允许李庄作为辩护人参加诉讼,胡学凡当庭表示同意,同时提出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请求,法庭予以准许并宣布休庭。

庭审过程中,李庄在旁听席上多次扰乱法庭秩序,被依法强行带离法庭。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