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公布消费维权20个典型案例 民事案例占11个

12.03.2015  01:34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擦亮自己的双眼,也让这些不为人知的案件曝光于大众视野。3月10日,安徽省高院发布2014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发布的20起典型案例中,其中民事案例11个、刑事案例7个、行政案例2个。其中,刑事部分的案例涵盖了正规企业生产毒胶囊、不法商贩制售毒食用油、假药等。

案例1 正规企业生产出“毒胶囊”

淮南市胶丸厂许可经营范围系生产空心胶囊。2012年4月,国家食药监局公布9家药企生产的胶囊铬含量超标,其中包含上海某公司(使用淮南市胶丸厂售给该公司的空心胶囊)。同月,淮南食药监局从淮南市胶丸厂查扣部分空心胶囊,并从中随机抽取15份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13份铬含量超标。

案例2 小作坊一次查获40多万粒假药

2012年10月,席文玉在未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闲置厂房,购买生产设备为他人加工、生产药品。2013年9月6日,马鞍山市公安局与食药监局联合执法,在席文玉租用的厂房内查获各类假药40多万粒。

案例3 热水器不合格电死用户

2013年9月20日晚,李兴华、周继珍在 合肥 市兴业瑞锦苑小区家中使用瑞琦仕热水器洗澡时,意外死亡。安徽省质量技术协会对涉案热水器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涉案电热水器的供电线路、安装不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要求;并且涉案电热水器未达到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案例4 葡萄酒未标警示语被判赔10倍价款

2014年10月,陶庆炳在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分公司购买了五瓶“詹姆士船长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五瓶“法国公爵城堡干白葡萄酒”。陶庆炳发现所购葡萄酒标签存在问题遂未饮用,并以两种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原料栏仅标示“微量二氧化硫”,却没有具体含量,以及“詹姆士船长酒”没有标警示用语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遂判决特易购公司返还陶庆炳 购物 款1160元,并赔偿11600元。

案例5 婚礼录像被盗摄像师自掏腰包

2010年1月30日,端小芳和杨小飞举行婚礼,约定赵军负责为其婚礼提供全程摄像服务。婚礼结束后,端小芳在向赵军索要婚礼摄像光盘时,被告知因摄像机被盗,无法提供。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赵军一次性赔偿端小芳损失,合计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