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12万余件
2013年至2015年,安徽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2万余件,年均增长24.76%。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安徽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已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审结1085217件,年均增长23.74%,保持了收结案数持续大幅攀升的态势。
会议上提到,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以及担保合同纠纷等融资类案件22万余件,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商贸领域纠纷案件12万余件,审理公司破产清算等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商事案件265件。其中淮南市中院、太湖县法院分别成功审理了“淮矿物流”、“文博园”等重大破产重整案件。
保障民生福祉方面,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24万余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人身权、物权案件22万余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万余件。
会议上,记者了解到,为提高审判质效,全省法院还将充分发挥审级功能,加强上级法院正确履行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责,要求注重维护一审法院裁判的效力和权威,以慎重改判发回为原则,要求上级法院可以直接改判或者依法弥补瑕疵,而不是轻易发回重审。同时,完善发回重审的释明机制和沟通机制,对改判案件加强说理。另外,下级法院要树立审级别意识,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认真对待发回重审的案件。另外,发挥审判监督职能,确保申请再审的渠道畅通,严把再审审查、审理质量,切实做到有错必纠、准确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并重。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反射审视功能,加强错案以及瑕疵案件的原因分析,发现和弥补审判机制的漏洞。
据悉,我省法院自2013年-2015年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在全省101个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全省118个法院设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同时,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依靠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截止2015年,全身共建立交通、医疗、家事、劳动、物业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510个,仅2015年就实现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64060件。(记者黄娜娜实习生夏一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