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来合肥市核查大兴集危险品码头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20.10.2015  11:49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第三批次核查问责会议精神,国家安监总局规划科技司孙文德副司长率国务院安委办核查组一行,于2015年10月14日专项核查我市大兴集危险品码头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省安监局副巡视员杜雪峰、省交通厅副厅长徐敬启、市政府副市长王翔等陪同核查。
            核查组一行采取听取汇报、个别问话、查看现场等方式全面细致核查。市安委办主任翟新明向国务院安委办核查组进行了工作汇报,他指出,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检查发现合肥港大兴集港口所有权人(安徽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港口经营许可证,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没有港区综合应急预案,港区企业周边安全距离不足,层层转租,以包代管等严重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市长张庆军、副市长王翔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在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上要求深刻吸取天津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理顺合肥港大兴码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督查通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9月28日,市安委办专题发函市交通局,要求其依据《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立即查处合肥港大兴集危险品码头严重安全隐患。9月29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安徽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业整改,全面查改隐患。目前,安徽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兴集码头已全面停业,按要求委托专业甲级安全机构进行码头整体安全评价,系统性查找港区安全隐患和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安全评价要求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危险品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周报告制度,坚持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严禁以包代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控值守,确保整改期间安全稳定。
              孙文德充分肯定我市危化码头隐患整改工作。他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要企业、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三是要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将隐患整改到位。
            杜雪峰强调,一是要切实落实停业整改,严禁私下生产运营;二是要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清单式逐项消除隐患,妥善做好停产期间安全处置工作;三是要企业全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整改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验收销项;四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既要防止不作为,也要杜绝乱作为。
            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市安监局,瑶海区政府、瑶海区港航管理处、瑶海区安监局、大兴镇政府,安徽省港航投资集团、安徽省港航物流公司等有关方面接受核查。 责任编辑: 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