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核发省内首张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
10月23日,宣城市环保局核发了省内首张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获得该许可证的企业为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关于排污许可工作的统一部署,宣城市水泥行业要求于2017年12月20日前全部申领排污许可证,实现“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宣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拟定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强督促和指导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填报。
为确保工作质量,宣城市环保局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等相关法规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多次赴企业现场进行核查。由于为省内首次核发的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还经过了环保部排污许可办公室、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环保厅项目处、省环科院专家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的多重审核把关。环保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经过多达10余次的修改完善,确保了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和许可事项完全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安徽郎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一条及配套60万t/a水泥粉磨线一条。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副本中,详细载明了矿山开采、熟料煅烧、水泥粉磨、公用单元各工段的主要生产设施、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和废水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位置,规定了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全厂及主要排放口(窑尾烟囱和窑头烟囱)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许可排放量限值等,并提出了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管理要求,真正实现了“一证式管理”和“精细化管理”。
今年上半年,宣城市环保局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全市38家火电、造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数量和工作进展在全省各地市中位列第一。目前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电镀、农药、印染等13个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力争于2017年底前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