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年)》正式获批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日前获国家科技部等11个部委批复。这标志着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已被纳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区三谷多园”的发展格局正式确立。
按照国务院关于长株潭示范区“创新驱动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的战略定位,《规划纲要》确立了“核心先行、拓展辐射、全面提升”的“三步走”路径,力争到2025年,示范区技工贸总收入达到5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5%,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规划纲要》明确了示范区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长株潭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区域开放协同、引领绿色发展等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按照“做强主导产业、做大先导产业、培育新兴业态”的思路,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逐步形成“一区三谷多园”的空间布局和“5+5+X”的产业布局。“一区”即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谷”分别是“长沙?麓谷创新谷”、“株洲?中国动力谷”和“湘潭智造谷”。同时,在长株潭三市规划建设若干园区,统筹产业集群发展。“5+5+X”产业格局,即: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与种业)、文化创意等5个主导产业;移动互联网、绿色建筑、北斗卫星导航应用、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业等5个先导产业;以及互联网+、3D打印、工业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可穿戴设备、干细胞、石墨烯、碳化硅纤维等一批产业新业态。
为保障重点任务的完成,《规划纲要》明确要在积极探索“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研究制定《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