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车雨天冒险超员32人 驾驶人受刑罚

26.04.2016  18:18

              核载19人实载30多人,驾驶人王某某、钱某某分别驾驶中型专用校车严重超员,被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查获,经调查取证,驾驶人王某某、钱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这也是铜陵市首例校车严重超员入刑的案件。

 

  4月20日15时40分许,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天门中队雨中在辖区道路巡逻,当巡逻到青铜路罗家嘴路口时发现行驶中的两台专用校车有超员嫌疑,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交警登上校车车厢检查时十分吃惊,车子里密密麻麻全是学生,过道上也坐满了人,一点空隙也没有。经过核查,G113**号校车核载19人,里面却挤了共36个人、皖G108**号校车核载19人,实载共34个人,交警立刻固定证据,依法开具《公安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予以扣车,现场消除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询问,这两辆校车都是义安区某幼儿园的,当天下雨,为了一次性拉完学生,便对校车空间进行了“最大化”利用,心想天下雨不会有交警查车的,将原本跑二趟运送学生改为一趟冒险完成,目前王某某、钱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部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受经济利益驱使,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多拉快跑,驾驶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运输。觉得超员超速,既不会判刑又不会坐牢,就是被交警发现,也是扣点分交点罚款就可以了,因此很多人屡教不改,超员载客不但导致车辆超出其载质量,增加了行车不稳定性,还会引发制动失灵、动态侧翻等危险,机动车超员、超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列入了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驾驶员不要视乘客生命为儿戏,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付岀惨重代价。(铜陵市公安局 潘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