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评“安徽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 为唯一高校

09.11.2015  18:45
  日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全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皖扶组〔2015〕13号),通报表彰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校扶贫工作对口部门院办被授予“安徽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称号。据悉,在全省扶贫工作中,我校是唯一获全省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的高校。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发挥高校优势,取得积极成效。自2014年我校定点帮扶太湖县天华镇西冲村以来,学校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帮扶点实地调研、走访慰问贫困群众,并结合学校优势和特点,帮助制定镇村发展规划和旅游规划,开展了教育帮扶、科技帮扶、产业帮扶等多项帮扶活动,会同组织部选派年轻优秀干部到村挂职,建议设立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目前已累计投入20余万元资金用于慰问群众、产业开发等。学校还积极组织扶贫日捐款捐物活动,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力所能及地参与对口扶贫、支持对口扶贫。挂职干部积极协调筹措政府各项资金用于修建村干主道和人饮工程,积极主动做好“扶贫项目认领”工作,支持西冲村发展经济,建立健全了校地良性沟通的工作机制,增强了定点帮扶单位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营造了社会帮扶的良好氛围。(陈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