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去年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45人

30.01.2015  14:58

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45人,其中厅级干部10人、副省级干部1人;严厉整治“小官大贪”现象,查处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基层人员126人。

反腐 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45人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717人、渎职侵权犯罪502人,同比分别上升9%和3.3%,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大案比例达89.9%;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45人,同比上升16%,其中厅级干部10人、副省级干部1人。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582人、司法人员103人,同比分别上升10.6%和21.2%。严厉整治“小官大贪”现象,查处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基层人员126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处行贿犯罪336人,同比上升37%。

监督 全省因证据不足不起诉524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89件、撤案2218件,纠正漏捕2049人、漏诉3033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20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92.2%。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889件次,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16件2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55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守好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省因证据不足不批捕2294人、不起诉524人。

针对“有权人”“有钱人”变更刑罚执行违法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核查“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3924人,建议收监执行30人,查处相关职务犯罪18人。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71件。

改革 推进人民监步进督制度改革

全面开通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1170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602次。探索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

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制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推进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将违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拒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三种情形纳入监督范围。一年来,75件拟撤案或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启动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