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男子架设鸟网非法狩猎 竟到高速服务区公开卖“鹰”

03.09.2016  03:33

架设鸟网进行非法狩猎,捕到野生动物后,拿到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开售卖鹰。近日,经淮上区检察院公诉,浦某某因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被淮上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还被罚了2000元钱。

2015年11月25日,在合徐高速公路禹会服务区,一只被公开售卖的“鹰”引起了过路驾驶员和旅客的注意。很快有人打电话报了警。

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刑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正在销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长耳鸮,当场擒获。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浦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自己居住的村北苗圃地里架设捕鸟网进行非法狩猎,自去年11月份以来,连续非法猎捕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翅鸢和1只长耳鸮。除了被收缴的这只鸮,黑翅鸢已经被浦某某卖了260元。

淮上区法院审理认为,浦某某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艳春 实习生 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