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国庆假期执行20起案件

09.10.2017  11:04

  本网讯(吴彬 王可)“被执行人钱某某躲避执行,现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下一站,白梅乡被执行人丁某某家。出发!”10月5日晚7点,当大家都沉浸在国庆中秋佳节的喜悦中,枞阳法院执行法官已经奔波在执行攻坚的路上。
  10月5日,枞阳法院14名执行干警组成的攻坚小组制定好执行方案,开始分工外出寻找被执行人。首站被执行人钱某某在2010年因为无证销售过期且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造成申请人陶某某右眼爆炸伤,被法院判决承担给陶某某造成损害的主要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陶某某77826.81元,但是钱某某一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并且在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态度恶劣,一直躲避执行法官,其家属亦不愿配合联系查找钱某某。
  执行干警来到钱某某家中,其妻女对执行法官国庆假期依然工作表示惊讶,说钱某某可能在养鸡场。但是养鸡场建立在山窝窝中,道路崎岖,当时已经临近晚饭时间,但是执行干警仍然不愿意放弃这个有可能执结的机会,一行5人步行上山到钱某某的养鸡场,未发现被执行人。鉴于钱某某规避执行的行为,枞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钱某某处以5万元罚款并当晚向钱某某的家属送达处罚决定书。第二天一早,钱某某主动到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表示限期还款。
  在如此强势的攻坚力度下,被执行人丁某某、何某某、周某某等7人在国庆节期间全部履行了还款义务。国庆期间,枞阳法院执行局共集中对20起案件进行了执行,出车18次,罚款11万元,对2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百日执行会战”以来,21起案件全部执结到位,19起案件部分履行,执行到位金额1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