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司法救助促正义

05.01.2017  20:01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枞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依法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减、缓、免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2016年,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司法救助37人,救助金额近10万余元;依法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20件,缓收诉讼费30余万,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做到不让有诉求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让当事人平等享有国家司法资源,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