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开展结转结余清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5﹞23号),现予以转发(见附件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及《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财预﹝2015﹞23号)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现就我局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局2014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已上报财政部。请各单位 务必接收 拆分的最终上报数据(见附件2)。
二、下载并安装“中央部门预算2014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盘活存量升级包”。通过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软件开展结转结余清理和存量资金报告工作。
三、本次清理只录入“结转结余盘活存量01表”,表中原有数据不能更改,其余空白栏请各单位据实填报。需要说明的是,各单位在填报2014年结转结转资金报表时,如果“截至2014年底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其中:暂付款”栏有数,在填报“结转结余盘活存量01表”时,上述暂付款数一律在“2015年2月底前已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栏反映,以保证“截至2015年2月底结转结余资金”栏的资金为账上可用资金。
四、请各单位抓紧完成清理工作,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后,于3月4日前将最终清理后的数据上报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五、为有效监控存量资金情况,按照财预﹝2015﹞23号要求,各单位应根据结转资金执行情况,分季度填报《2015年中央部门结转结余X季度执行情况统计表》(格式见结转结余盘活存量02-05表),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上报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伍祖祎,电话:84238452
王 璐,电话:84238431
特此通知。
附件: 1.《财政部关于盘活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的通知》
2. 结转和结余资金盘活存量升级包及拆分数据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