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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09.12.2014 03:4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9日讯
为加强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内容,明确项目资金申报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国家林业局制定了《
国家林业局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并于2014年11月印发实施。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项目资金是指通过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林业重点实验室、生态站、林业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补助的中央财政专项经费。
《
办法
》包括总则、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内容、项目申报与管理、资金监督与管理、附则等五章十七条。(科技司)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12.2014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