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到湖南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和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调研

26.11.2014  03:4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24日讯     11月6日至13日,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永范、林业行政案件稽查办副主任兼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副站长何美成分别带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到湖南省开展调研活动。省林业厅副厅长李益荣、副巡视员柳开明和政策法规处、资源林政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刘永范一行深入郴州市林业局、宜章县莽山和炎陵县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野生动物资源清查、保护调研并座谈征求修改意见。
      何美成一行先后深入浏阳市、隆回县、溆浦县、辰溪县、吉首市、凤凰县、芷江县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管理调研,查看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并就案件管理和稽查、统计分析等工作征询基层林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两个调研组对湖南省林业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表示将充分吸收湖南省有关先进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为国家林业局领导进一步优化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和林业行政案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