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0.2014  12:0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20日讯     近日,福建省林业厅召开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通知精神,并提出五点贯彻意见。
      一是全覆盖。在落实主体上,厅各处室局站及厅直属单位的全体成员全部参与,互相监督,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在落实内容上,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文件,认真学习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做到不折不扣执行。
      二是常态化。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治党”不松弛,加强对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五个严禁”。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巩固工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三是增特色。把反“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紧密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包括保密纪律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林业网站、宣传栏、简报、会议等平台,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加强舆情监管,营造遵纪守法、文明节约的氛围。特别是要立足林业系统实际,紧密结合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比如基层林业站、林场、森林派出所、林业执法大队、规划队、木检中心等;林业资金申报与拨付、林业项目申报与验收等,防止涉林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是敢担当。认识要清醒,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落实好一岗双责,抓业务带队伍。树立担当意识,敢抓敢管,既重视业务工作,又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党组要履行好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五是重落实。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每个部门、每位同志都负起责任,一件事一件事抓,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效果。(福建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