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司机诉杭州交警案开庭:消防喷了多少水分歧大

13.02.2015  12:45

去年6月12日,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遭遇车祸身亡,杭州交警认定吴平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另一方安徽歙县籍大货车司机汪国财承担次要责任。汪国财对杭州交警的事故认定及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昨天上午,在杭州市拱墅区法院第七审判庭,司机汪国财未能到现场,但是被告方杭州交警绕城公路大队长郑某出庭应诉。当天原被告双方分别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并当场对证据进行了逐一质证。记者赶赴杭州旁听全过程。

[直击现场]

委托人资格被取消

汪国财因家中临时有事,未能来到杭州参与开庭,他委托大货车所在的运输公司调度部门负责人郭先生以及代理律师赵律师出庭。

昨天上午9时许,郭先生等人来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在委托人资格审核时,虽然郭先生出具了汪国财的委托书,但是由于他未能提供与汪国财的关系书面证明,被法官取消了委托人资格。法官表示,郭先生作为原告委托人,需要提供与原告本人在同一社区或者同一单位的书面证明。

郭先生随后退出原告席,进入旁听席旁听,他向记者表示,将在后期庭审时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被告方大队长出庭

这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绕城公路大队,当天上午,该大队三名民警出席了庭审,在交换证据前认证双方身份时,被告方民警介绍,其中一名民警是该大队的法定代表人大队长郑某。

据大货车所在的运输公司负责人姚先生介绍,除了郑姓大队长,另外两名民警就是当初负责听证会的两名法制民警。

另外,昨天的庭审现场还吸引了部分杭州媒体记者前往旁听了解这起行政诉讼。

当庭播放两个视频

当天的庭审主要是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提出6条证据。被告方杭州交警绕城大队民警也准备了厚厚一沓证据,证明其处罚事实和依据,以及相关程序合法。原被告双方围绕这些证据逐条进行质证,双方各自发表了意见。

由于双方的分歧较大,杭州交警部门还提供了事故发生后救援现场以及在停车场对事故大货车和货物进行称重的相关视频。由于器材故障,视频播放被安排在了当天下午进行。

据介绍,杭州交警绕城公路大队提供的消防救援时喷水视频为34秒。另外,双方还当场观看了交警部门对事故大货车的称重情况,视频长达20多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