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杨铭字”不是“杨铭宇” 一饭店“傍名牌”被查处

04.09.2014  12:24

  一饭店的招牌是“杨铭字牌黄焖鸡米饭”,乍一看还以为是名牌“杨铭宇黄焖鸡米饭”。9月2日,该饭店因涉嫌侵权,被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处。

  9月2日,西湖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巡查工作时,接到了“杨铭宇”牌黄焖鸡米饭餐饮店老板的投诉,称在不远处的铜陵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有一家餐饮店,在没有取得“‘杨铭宇’黄焖鸡米饭”加盟资质的情况下,打着“杨铭宇”牌黄焖鸡米饭的招牌招揽生意,并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接到投诉以后,西湖市场监管所立即对涉嫌侵权的某黄焖鸡米饭餐饮店进行调查。据查,“杨铭宇”商标属于“济南杨铭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需在取得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该“杨铭宇”商标,而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餐饮店目前是铜陵市惟一一家取得授权许可的加盟店。

  在了解这些基本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涉嫌侵权的黄焖鸡米饭餐饮店,在向经营者简单说明来意后,检查了其工商营业执照,并告诉经营者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不要使用“杨铭宇”商标作为户外广告和店堂广告宣传,他的行为已经涉嫌商标侵权。而经营者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侵权,自己使用的不是“杨铭宇”商标,而是“杨铭字”。这时执法人员才发现户外宣传广告上的是“”不是“”。 执法人员当即指出他的这种行为涉嫌“傍名牌”,同样是一种侵权行为,虽然并不是使用“杨铭宇”的商标,但是由于广告字体外观接近,很容易给消费者以误导,吸引顾客来就餐,他的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侵权。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后,饭店经营者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在一周时间内进行整改,更换自己店内外的宣传广告。

  针对不少商家喜欢“傍名牌”这一现象,记者咨询了西湖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仿冒名牌产品的行为就是所谓的“傍名牌”,也就是网上常说的“山寨”。这其实就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果被仿冒厂家产品已经申请专利或者注册商标,这些相似相近甚至完全一样的产品就涉嫌侵权。“如果纵容这些‘傍名牌’的行为,就会引发不正当竞争,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所以对于这些‘傍名牌’的行为,一旦发现,要立即予以查处整改。”工作人员如是说。(卞文赋 本报记者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