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贯彻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13.07.2015  11:30

在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结束后,来安县领导重视,落实措施,行动迅速,成效明显。

 

一是调整充实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于县机构改革为民族宗教事务局,故在这次调整时,不再单独调整民委委员单位,而把民委委员单位充实到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之列,成员单位调整为23个。同时在原有2名副组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名副组长,分别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大常委会副主任。

 

二是召开来安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7月6日下午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12个乡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两区”管委会负责人、分管综治负责人,贾龙民族村负责人及宗教团体负责人等共60多人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三是调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报经分管民宗、财政的县领导同意,将结合周边县市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人口等方面情况,增加本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是配强配齐民宗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已于5月底对县民宗局班子进行调整,将新配备一名副职干部,加强民宗局力量。

 

五是深入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编写宣传标语、编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选编》、《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试题》各1千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两个开发区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