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回复84条网友留言
近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84条,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安徽涡阳曹市镇河北徐塌陷不给补偿,农民辛辛苦苦盖得房子镇党委政府和袁店二矿不给补偿,房子塌陷开裂无法居住.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请张书记多关注一下我们农民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根据涡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袁店二矿采煤沉陷动迁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政办〔2011〕142号),涡阳县曹市镇河北徐自然村被列为需整体动迁范围。曹市镇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按照原七个自然村的总面积在高长营村东部征地848亩,建设高长营和谐新村,按照一户一宅的方式对搬迁范围内的农户进行安置,房屋补偿以评估公司评估数字为依据,各项补偿款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您反映的主要情况是袁店二矿对一期塌陷区内农户进行拆迁补偿时,部分群众在矿方经济补偿利益的驱动下,在河北徐自然村村庄东、曹青路旁突击违法建房,虽经镇政府看守、劝说,群众仍突击建设了近80000平方米违法建筑。矿方对这些突击建设的80000平方米违法建筑不予认定,不予补偿。
经涡阳县曹市镇多次同矿方协调,矿方初步同意给予适当拆迁补助。近期,淮北矿业集团相关单位将到现场进行调研,待认定后,才能制定方案,进行补偿。目前,曹市镇已将该塌陷区范围内居住人员全部妥善安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同时,一旦淮北矿业集团此批款到位,曹市镇将及时兑付到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怀远县一名年轻小学教师,工作5年每月工资就1600多点,工资太低,物价太高,压力很大,现在生活基本都快成问题了,不是啃老,都很难维持生活开销了,恳请领导到地方调研以下,看能否在2014年提高一些老师的工资待遇!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的部分、绩效工资、艰苦学校津贴及其他补贴构成,又称为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中扣除20%的住房公积金和2%的个人医保后,剩下实际发放的工资称为实发工资。实发工资+20%的住房公积金+2%的个人医保+县财政补贴部分+单位津贴福利之和称为个人工资性收入。2013年,怀远县县教师个人工资性收入月均约3430元。
另据了解,近期全省没有提高教师工资的政策出台。网友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可与怀远县人社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858017。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合肥市一名市民,去年在合肥天为超市南郡明珠店上班,该店现已停业。目前,还差我两千多元工资,本人和工友多次到天为公司,合肥经开区管委会,合肥市政府下属管理部门请求解决,至今未有回音。另外我们也多次打市长热线,同样有记录无回音,更有甚者,我的同事去天为公司讨薪还被打。前不久,我反映到书记你那,省委督促办理,天为公司只走形式,需要材料我们都送去了,可至今无结果。这样无法无天的公司,再次恳求书记帮我们主持公道,尽快讨回血汗钱。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5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经开区南郡明珠天为超市员工欠薪问题未解决。经开区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南郡明珠天为超市,从2012年8月开始托管给供应商(8名自然人)管理,员工工资从2012年8月开始亦由供应商支付。该店于今年4月初停业,2-3月份员工工资未发放。
前期您留言反映欠薪情况,经相关部门协调,安徽天为商贸有限公司表示,员工提供由供应商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即予支付工资。留言答复后,您与同事提交给天为公司的工资表上没有供应商确认签字,因而天为公司没有认可和支付。经电话联系得知,您与同事目前无法联系上供应商。相关部门多次与天为公司协调未果。近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经开区建议您与同事一起到区人事劳动局窗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人事劳动部门窗口法律援助人员协助你们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手续。您可直接联系经开区人事劳动局咨询仲裁相关情况(电话:63679131)。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没有办法才求助您的。我打了好多电话都说让我找其他人,找来找去就没影了。我是今年刚毕业的残疾大学生,农村户口,暂时还没有工作,也没有住的地方,想申请县(涡阳县)的廉租房,但是他们说不是城市户口不能申请,但我在网上看到的农村户口也可以,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有房住啊,老是住在别人家不行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根据《涡阳县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涡政办〔2011〕189号)、《关于印发涡阳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政办〔2012〕84号)文件规定,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性住房(即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600元; 2.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同住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城区非农业户口,且取得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家庭同住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经与您联系得知,您为农业户口,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浙江人,我老丈人,丈母娘自前年被人忽悠来贵地搞传销后(现在的地址在合肥滨湖新区振徽苑),现在还深陷于此地,一个老实巴交几辈子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个年的收入才几万元,为了搞传销外面举债几十万,马上要到把家里的祖屋都卖掉,变卖家产,家破人亡的境地!看到央视经济频道合肥滨湖新区大力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我很高兴,政府是我们老百姓的父母,看到成千上万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的政府是要出手了,但是我们注意到,目前那里的传销依然十分的猖獗,希望政府部门还要下大力气政治,习大连大老虎都打了,这些小蚊子,苍蝇也希望张书记也下大力气去拍,你将是千万被蛊惑从事传销者家属的大恩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合肥打传工作的关注。非法传销本身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加之传销分子蛊惑,对幻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人具有诱惑力,从而深陷其中。当前,合肥市正在重拳出击严打非法传销活动,查处了一批具有影响的大要案,取缔了一批传销窝点,抓获了一批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判决了一批传销犯罪分子,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多次报道合肥市打传动态,合肥市也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揭露了非法传销的骗人伎俩。
打击非法传销,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您提供的线索还不够具体,有关部门难以精准打击,您若有传销活动的具体情况,如传销窝点的具体位置、传销人员的联系方式等,请提供给合肥市打传办(0551—65602687)、市公安局经侦支队(0551—62928279),以便有关部门查处。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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