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8条标准给贫困户盖新房
04.06.2014 12:37
本文来源: 扶贫办
5月27日召开的自治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设定的“时间表”,我区将利用4年时间,对23.4万农村危窑危房和土坯房进行彻底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全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其中,1.4万极度贫困户住房由政府“买单”。
为确保改造房屋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方案》配套出台了18条“最低标准”,规定在住房面积上,极度贫困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建筑构造上,新建房屋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塑钢窗,宜采用空心粘土砖、新型墙板等节能建筑材料……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改造危窑危房和土坯房要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一丝一毫也不能马虎,确保每一栋房子都美观、耐用。”
据了解,极度贫困户是指低保中老(60岁以上)、弱、病、残等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普查结果,目前全区共有14869户极度贫困户,其中8483户集中在固原,占57%。(记者 李东梅)
本文来源: 扶贫办
04.06.2014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