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5镇11村通过第十一批省级生态镇村命名
近日,全省第十一批生态村镇创建工作通过省环保厅命名,共有55个乡镇、97个村分获“安徽省生态镇”和“安徽省生态乡镇”称号。其中,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萧县永堌镇徐岗村等5镇11村名列其中。至此,全市基本形成了1个国家级生态县、1个省级示范县、24个生态镇、80个生态村的创建格局。随着生态建设和绿色创建工作不断深化,这些村镇在新时期对于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多渠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等诸多层面,都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市环保局创新机制,多措举措,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和创绿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优选项目储备,加大资金投入。充分依托国家、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储备库,优化和选择基础条件好,创建意识强的乡镇开展生态村镇建设,积极申请项目资金,近年来,累计投入各级资金2亿多元,完成8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覆盖85个行政村,有力改善了示范区和项目创建区人居环境。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部门协作推进。初步形成了以村镇创建为主体,地方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的综合创建工作态势。并从每年的省、市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生态创建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和“以奖促治”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项目区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和创绿的积极性。环保部门加强项目督查和调度,财政部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协同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夯实基础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将各地生态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能力。四是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审查把关。按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的标准和程序,严格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严把质量关。对涉及重大环境污染等问题,被环保部或省环保厅和各级环保部门因环境问题通报整改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