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万佛湖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四个要求”

19.08.2016  22:34

      舒城县万佛湖镇把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使其充分发挥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重要平台作用。2016年,全镇共确定8个新建、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标准要求高。 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照要求,明确建设标准。要求总体建筑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党员活动室达100平方米。做到科学选址,科学设计,科学配套,推行“开放式”布局。

      工期要求紧。 按照组织部门检查验收的时间节点,把握进度,倒排建设工期。做到“三个倒排”,即倒排开工时间、倒排竣工时间、倒排投入使用时间。要求在建和已建工程,手续完备,资料完整。

      投入要求足。 以财政支持为主,镇村统筹的方式,确保投入,抓好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好省委组织部村级活动场所专项资金,通盘考虑,科学使用。同时避免因新建项目,造成村级举债。

      责任要求明。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每个项目,确定1名镇班子成员负责,严明责任,加强督查指导。村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对不能按期、按标准完成任务的村,年度基层党建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 来源:舒城县万佛湖镇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