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出台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运行指导意见

19.01.2015  13:02

 

日前,黄山市司法局围绕“管理好、使用好”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要求,制定出台《黄山市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运行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应遵循“监管、教育、帮扶”相结合原则,承担本村(社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受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由司法所负责指导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和域内相关工作协调、协同。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负责组织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公益劳动),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执行“禁止令”和社区影响调查评估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社会团体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协调解决低保、经商办企业等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对全市各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实现管理运行规范、功能成效显著、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的目标将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黄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