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拥有1500多个农民文化乐园:村口的大树 村庄的标识 村民的纽带
日前,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在央视热播,第五集《延续中华文脉》中对安徽合肥大圩农民文化乐园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其实,在安徽省,大圩农民文化乐园只是安徽省各地1500多个农民文化乐园中的一个。这些农民文化乐园试点自2013年启动建设以来,为老百姓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提供了场所,成为农民在家门口用得上、玩得转、喜欢去的快乐家园。它就像许多村口都有的那棵大树,正在成为村庄的标识和村民之间的纽带。
弥补村级文化建设短板
2013年初,安徽省文化部门到农村广泛调研、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发现村级文化建设是短板,也是农民群众最迫切希望改进之处。因此,安徽提出了从村级入手,建设农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农民文化乐园。2013年和2014年,安徽先后在革命老区金寨县召开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交流会和推进会。2014年,安徽被确定为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省之后,先后制定出台《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安徽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在一系列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按照“一场(综合文体广场)两堂(讲堂、礼堂)三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四墙(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贤、美好家园)”的建设要求,2013年,首批20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建设启动建设。2014年,省级试点范围扩大到100个,覆盖了全省16个市。与此同时,各市也参照标准自行开展试点。目前,已建成农民文化乐园省级示范点500多个、市县示范点1000多个。2015年下半年,安徽开展全省村级地区组织服务情况调查,共发放问卷3528份,收回调查问卷3335份。调查结果显示,78.9%的群众喜欢综合文体广场,94%的群众对服务表示满意。
让农民们用得上,玩得转
为了让建起来的农民文化乐园用起来,每个乐园统一配备1名专职、2名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各种农民业余文艺团体、协会,定期开展文化志愿辅导,县乡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文化活动经费补助和宣传文化员工作补贴。在服务内容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根据群众意愿保证每村每年有一场正规文艺演出,全省选择了6个县开展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试点建设,月均放映一场电影等;在运行管理上,明确统一了设施建设、展陈设置、活动开展、每月工作等标准和要求,规范了文化礼仪活动的流程;在资金投入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用活、用好每个行政村每年1.2万元的农村文化专项补助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运转经费。
汇聚扶植乡村文化的力量
安徽省把农民文化乐园定位为综合性基本平台,其建设不单是文化部门的事,而是汇聚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安徽省出台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领导联系分工、专家指导、工作月报等相关制度,各方合力推动。特别是在经费保障上进行了整合,以县为单位,把扶贫开发、乡村建设、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各项有关资金集中起来,投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把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贴从每村每年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运转经费。各地还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美丽乡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普及等各方面工作乃至秸秆禁烧等阶段性工作融合起来,丰富文化服务内容,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今年,安徽省又探索改革新路,为解决农村文化设施有人管、文化活动有人干、文物古迹有人看的问题,文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全省1500个村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村级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
安徽积极开展“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活动,组织全省100家文化馆(站)与1000多个村结对,发展文化辅导员1.1万多名,帮助开展文化活动。更有来自工青妇、广播电视、教育、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志愿者,借助农民文化乐园的平台,活跃开展各种文化、科技、教育、法制宣传等活动。
2014年以来,安徽连续3年开展 “送戏进万村”活动,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全省将每年每村4400元看戏经费集中起来,以县为单位统一采购文艺演出,由文化部门“烹饪”,请农民群众“点单”,送戏到田间地头。每年送戏下乡2万多场,确保了每村每年看到一场有质量的戏,实现了全省15539个行政村全覆盖。此外,安徽采取“戏曲孵化”政策等办法,积极扶持“扶贫戏”,到广大农村巡演,在为“扶贫”助力的同时,激活农村大舞台。(郜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