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捞利“伪和解” 一波三折终执结

29.08.2014  20:13
 

  安徽法院网讯  村民熊某因在在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山场栽种树木和农作物被告至法院,面对与原告约定的和解协议,为捞取更多利益,熊某一再违约,拒不归还土地。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该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广德某乡村民熊某,因私自在村委会所有的集体山场上栽种农作物和树木被告,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熊某移栽其已种下的树木和农作物。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熊某在农作物收获后立即无偿返还村委会所有的集体土地。

  在案件执行阶段中,为在山场上最大限度地捞取利益,被执行人熊某出尔反尔,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为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执行法官先后三次前往该村,在前两次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熊某及其妻态度十分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并出言威胁申请人,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在村委会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因考虑到被执行人是六旬老人,家境不富裕,因此,执行法官在强制执行公告后仍不放弃努力,积极促使执行和解,在第三次调解中,被执行人熊某与村委会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补偿被执行人熊某经济损失5000余元。然而,拿到补偿后,面对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熊某再次出尔反尔,并以无中生有的经济损失来要求进一步赔偿,申请人果断拒绝,案件再次变得棘手。于是,执行法官又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告知其应当在法院给定的期限内移栽树木,减少损失,主动履行义务,熊某却一如既往拒不配合。

  最终,法院采取强制执行,请求村委会、司法所等协助,将被执行人的树木移栽到别处,申请人村委会将原本被熊某占用的荒废的山场转包给他人经营,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矛盾纠纷,该案就此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