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借村民几万16年未还清 法院判决了钱却始终没有踪影
法院判决书
村民王广元借给当时他所在肥东县石塘镇开马村一笔钱,上缴农业税,可如今已经16年过去了,村委会依然没有将钱还清。为了尽快要到钱,2010年王广元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书也下来了,可这钱依然没有着落。日前,石塘镇政府回应称,还有部分欠款未还,镇政府将努力协调,争取在今年10月份之前将剩余的欠款还清。
村民借给村委会几万元钱应急
由于当时镇上给每个村子下达了上缴农业税的任务,1998年还叫开马村的村委会一时没有办法将所有农民的农业税收齐,于是决定先借钱把税缴了,再来向村民挨家收。
村委会找王广元借钱,“我办了一家厂,石塘镇政府当时正好欠我一笔材料款,于是村委会就想从镇政府欠我的钱里划一部分出去。”王广元说,当时考虑到时任村支书是他的同学,觉得这笔钱应该不会有问题,于是他就同意了借款。
1998年12月8日,村委会从王广元处借了38000元。1999年2月14日,王广元和村委会协商约定:此款3月15日以前还清不付息,3月15日后还款,则自2月14日起按月利率15‰计息。
然而当约定的还款时间3月15日过去了,村委会却称没有钱还给王广元。“当时村委会说等农业税收上来就还钱。”然而,这一等,王广元就等了好几年,村委会始终没有还钱。
村委会没钱欠着十多年未还钱
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王广元心想这笔钱一定越来越难要了。然而,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按照当时的约定,过了还款期,利息就按15%计息,如今本金加利息都有好几万了。眼看自己借给村委会的钱都十几年还未要回来,王广元急了。2010年,无奈的他只好把城北村(后来行政村重新划分,原来的开马村和别的村一并划为城北村)村委会告上法院。一同被告上法院的除了城北村还有新展村,新展村村委会在2000年时也向王广元借了3.3万元。
拿着村委会开的各类收据欠条,王广元打赢了那场官司。记者看到王广元手中的4份判决书,其中一份城北村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到城北村在借款后陆续还给王广元一批钱,但还差27500元未还,此后2001年至2006年,城北村村委会陆续给王广元出具了总额29839.50元的利息欠条。法院最终判决石塘镇城北村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欠款。
在另外一场王广元和新展村的官司中,法院最终判决新展村村委会偿还王广元本金2600元,利息33440元。法院的4份判决书都出来了,但村委会欠王广元的钱却一直未还,“我拿着判决书找村委会,村委会说没钱。”
镇政府介入协调承诺10月前还清
王广元说,当年村委会并不只借了他一个人的钱,当时问好几个人一共借了十多万,现在其他人的钱基本上都还掉了,唯独王广元的钱还是没有着落。即便是手持着四份法院判决书,这债感觉依然是遥遥无期。
2012年,王广元通过媒体找到了新展村和城北村的村委会,经过石塘镇政府、城北村、新展村以及法院的共同协商调解,王广元和城北村、新展村村委会达成协议:“新展村分两年还清。城北村分三次还清。”
“新展村后来按时还清了欠款”,王广元说,但是城北村当年还了一笔2万元,另外一笔1万元以后,这连续两年也没再还钱了,“余下的本金加上这些年的利息,又欠了五万多。”
为了尽快要到这笔钱,现在王广元几乎每天都往法院跑上一趟。王广元在判决后曾向法院申请过强制执行,法院从石塘镇政府的账上将村委会的欠款划了出来,但石塘镇政府随后又将这笔钱要了回去,原因是这笔钱是镇政府的钱,不是村委会的钱。
记者随后联系到肥东县石塘镇政府办公室韦主任,据他介绍城北村村委会的确欠王广元一笔钱,2012年,经法院协调,城北村村委会答应分三年还清欠款。截至目前,村委会一共还了近5万元,但仍有一部分欠款未还完。“主要是城北村村委会实在没有钱还,镇政府之前还替村委会还了1万元。”韦主任说。
对于剩下的欠款,韦主任表示,镇政府接下来会努力协调这件事,争取在今年10月份之前将欠款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