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信委权力事项减半 95项减少至45项

19.12.2014  04:02

  中安在线讯 今年以来,省经信委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过程中,纳入清理范围的20家单位,权力事项基数95项。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经审核已减少了50项,权力事项减去了一半多。

  今年4月2日,省政府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动员大会,4月11日,出台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专门文件,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全省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启动后,省经信委全面部署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推进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对照清理范围和内容,对现有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确认。经梳理和上报,省编办审核确认省经信委行政权力事项基数为95项。经“三上三下”工作程序以及自查自清、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领导小组研究、网上公示等环节,省经信委最终保留行政权力45项。

  据介绍,省经信委纳入清理范围的20家单位,权力事项基数95项,经审核减少50项,其中取消、下放属地管理23项,保留45项,精简52.6%。行政审批事项从9项减少到7项,精简22.2%。在行政审批方面,省经信委将属内部事项的转为内部管理,一些确需保留、暂不具备条件转为行政许可的,转变管理方式。同时,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种基金征收和给付等权力,减少干预微观事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此外,执法重心进一步下移。墙改管理、散装水泥管理、节能监察、电力保护等省与市县共有的行政处罚权,除涉及跨设区市的重大复杂处罚事项外,一律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就近管理的优势,确保权责一致。省质量奖认定、环保设备(产品)认定等一批涉及企业法人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权力事项,有的予以取消,有的实现转移。(陈志鹃 记者 白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