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机械厂“藏身”居民区 噪音扰民遭举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之基,近年来,由于经济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巨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近期,金安区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企业在未取得任何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居民区内从事金属加工制造。而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排放的污染物又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环保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以合法正当的行政执法维护公民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金安区君宁机械厂租用市区光华厂家属区一处房屋及院落,在未向环保部门申请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情况下,擅自安装机器设备从事机械加工生产。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定的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固体废弃金属件污染,尤为突出的是机器在切割作业中产生了尖锐刺耳的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和侵害了周围居民安宁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造成周围居民多次反映。
金安区环境保护局经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后对该厂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限期补办决定书,责令君宁机械厂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同时罚款五万元。该厂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经金安区人民政府复议后决定维持上述两个决定。该厂仍然不服,以区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上述两个决定。
金安区法院认为,君宁机械厂在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未建设配套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在居民区从事机械加工生产,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工业废水、固体废物以及严重的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及居民工作、学习、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该厂的行为显然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金安区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君宁机械厂依法进行行政监管,并对其排污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决定。金安区环保局认定君宁机械厂排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作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应予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噪声影响可以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环保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使用噪声监测仪进行实地检测,从而确定居民反映的噪声污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在日常监管中,环保部门会依法责令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在1个月内完成污染整治工作,预期未完成整治工作的,供电部门将作断电处理。(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