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黄山机场口岸获准开展外国人落地签证

19.05.2016  11:52

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8日起,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合肥、黄山国际机场开始办理外国人口岸落地签证业务。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口岸签证主要签发给以下人员: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的外国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外国人;经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社组织邀请的外国旅游团。口岸签证机关签发口岸签证后,个人应当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旅游团可以从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入境。

口岸签证的受理及所需材料包括:外国人直抵口岸办理签证的,需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要求的本人照片,以及与处理紧急事务事由相关的邀请函件、证明材料或旅行社邀请函件,填写外国人口岸签证申请表;邀请单位(个人)代外国人提出的申请,需提交申请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以及与处理紧急事务事由相关的邀请函件、证明材料;与处理紧急事务事由相关的邀请函件、证明材料。

口岸签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入境事由签发相应种类签证,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个人签证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日、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5日、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