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机动车辆禁行区域通行证1月1日起开始发放
30.12.2014 20:42
本文来源: 公安局
交警部门提醒,所有申请办证车辆须在审验合格有效期内,所有违法记录均已处理完毕,并取得“机动车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中“应急/抢险车辆通行证”、“邮政/快递车辆通行证”中快递车辆、“客车通行证”中公路客运车辆、“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由申请人凭单位申请报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在合肥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三车”通行证在支队秩序业务大厅办理;“临时通行证”由通行目的地交警大队负责发放;其余通行证由申请人携带行驶证前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办理。原通行证2015年2月1日前有效,办证可避开前期高峰。 2015年2月1日起,对未换领新证的机动车违反市区禁行规定的开展查处工作。
提醒
合肥2015年度机动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包括以下10种:
1、应急/抢险车辆通行证;
2、邮政/快递车辆通行证;
3、绿化/环卫作业车辆通行证;
4、三绿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
5、货车通行证[含大(中)型、小型];
6、客车通行证(含中型客车、单位交通车、公路客运、旅游、超市班线车);
7、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
8、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
9、“三车”通行证(含渣土车、搅拌车);
10、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
本文来源: 公安局
30.12.201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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