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振明机动车辆检测公司等20家安检机构上“黑榜”

23.01.2015  10:26

1月22日,安徽省质监局通报了2014年机动车安检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去年,该局组织对全省87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其中近20家单位检验结果有问题。

此次检验能力验证活动,省质监局选取的验证检验项目是汽车的“平均减速度”、“制动协调时间”和“前窗玻璃透射比”等三项,要求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人员用“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和“汽车用透光率计”对该三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检验记录数据,出示相关证件和资料。

验证结果显示,在“平均减速度”项目中,合肥振明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灵璧县安途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有问题,有问题率2.3% ;宿州市兴安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泗县金盾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舒城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不满意,不满意率3.4%。在“制动协调时间”项目中,怀远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界首市安顺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有问题,有问题率2.3%;合肥振明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亳州市安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凤台县兴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天长市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等4家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不满意,不满意率3.5%。在“前窗玻璃透射比”项目中,合肥夏阳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合肥市顺捷机动车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巢湖市机动车检测培训服务中心、蚌埠市大雷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淮南市上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凤台县兴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马鞍山嘉元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和县畅安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徽州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等9家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有问题,有问题率10.3%。

省质监局表示,经专家研究分析,由于对检测方法理解不够、操作不正确,使用的仪器不能满足检测的要求、缺少相应检测功能以及部分检验操作人员操作不熟练等因素造成了上述检验机构在此次能力验证活动中检验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省质监局要求,各相关机动车安检机构,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质监局;要对“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和“汽车用透光率计”进行保养、维修后重新申请检定,设备重新检定合格后,由省计量院对有关参数检测能力组织复核;参加能力验证的试验人员,要重新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未按期报送整改情况、未按要求对参数检测能力组织复核以及重新参加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未通过的,由所在市质监局依法处理。

据省质监局认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还有1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未按规定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省质监局要求这1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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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月峰

资讯标签: 安检机构 车辆检测 检测公司 黑榜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