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出台义保机制改革办法 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21.04.2015  10:07

?近日,金寨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金寨县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中央、省、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2015年全县补助贫困寄宿生4370人:初中3198人,小学1172人。所需经费中央和县财政各承担50%,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享受面。

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

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承担,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安排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提高到5000元/生·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收取学生作业本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作业本费收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同时,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关手续,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超过中央和省级安排部分由各校自行承担。(方临宝 特约通讯员:傅婷)